投資虛擬貨幣平台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,廣西法院駁回追責介紹人訴求
Odaily星球日報訊 據廣西扶綏縣人民法院發布案例,2020 年,年逾七旬的莫某夫婦經熟人介紹參與境外虛擬貨幣礦機理財項目,先投入 4200 元並收回本金,隨後又陸續投入 6 萬餘元。2020 年 12 月,平台關停,二人無法提現。2026 年初,二人起訴投資介紹人及實際操作人,要求返還全部投資款及利息。法院認為,涉案虛擬貨幣投資違反金融監管規定、違背公序良俗,委託理財合同無效;損失主要源於虛擬貨幣交易的非法性及平台風險,而非受託人個人行為,遂駁回原告訴求。二審維持原判,判決已生效。
